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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为了更好地开展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2015年继续面向山东省招收田径、篮球、跆拳道项目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收项目与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篮球、跆拳道,其中跆拳道项目不接收文化单独考试申请。 2.招生计划:总计划75人。其中 田径25-30人 男篮20-25人 女篮10-15人 跆拳道3-5人 各项目最终录取人数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在各类考试、竞赛等活动中无作弊、违纪记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招生程序 (一)山东省统一测试高水平运动员 符合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和招生项目,并经山东省统一测试的合格高水平运动员,可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 1.考生申请 考生于3月10日-3月25日登录山东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m.amaratunga.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根据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打印《山东农业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 考生于3月30日前将粘贴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由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照片压缝公章的《申请表》连同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复印件,参赛秩序册、成绩册封皮及本人页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等共计5项材料使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山东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山东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71018(寄出时间以寄出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不再退回,请自留备份)。 2.学校审核 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截止2015年4月5日仍无法通过“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运动员将取消参加学校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资格。 3.合格名单和优惠分值确定 参加山东省统一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不再组织测试。山东省统 一测试高水平运动员成绩公布后,学校将在经过学校审核的申请考生中根据山东省统一测试成绩和学校运动队的发展需要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及优惠分值,通过学校招 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并与被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经我校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后达到相应文化 课录取优惠分值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我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文化课录取优惠分值分为2档: A档:达到山东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30%)。 B档:达到山东省普通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分数线(一般不低于山东省本科二批线)。 (二)申请参加学校体育专项考核和文化课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田径、篮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合格,可向学校申请参加体育专项考核和文化单独考试。 1.考生申请 考生于3月1日-3月15日登录山东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m.amaratunga.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提交相关信息。 2.学校初审 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截止2015年3月16日仍无法通过“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运动员将取消参加学校体育专项考核和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审核结果于3月18日前通过山东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通过审核的考生于3月18日登录学校报名系统打印《山东农业大学2015年学校单独测试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 3.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考生持粘贴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由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照片压缝公章的《申请表》,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原件,参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等共计5项材料,于3月20日9:00-17:00到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体育馆(泰安市泮河大街7号)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签署《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逾期不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或拒不签订承诺书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测试费:200元 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要在当地保险公 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将校验保险单据原件,无保险者不能参加测试 4.学校体育专项考核和文化考试 学校体育专项考核将于3月21日-22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在现场确认时公布。具体考试内容如下: (1)田径:考核田径各专项(依据国家田径最新等级标准)。 (2)篮球:考核内容包括 全场见线折返跑(分值占20%); 1分30秒自投抢,前锋、后卫投3分,距离6.75米,中锋投2分,距离4.25米20%(分值占20%); 三对三(分值占25%); 五对五等(分值占35%)。 备注:测试时男篮使用七号球、女篮使用六号球。 (3)文化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核标准参照山东省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每门课满分150分,总分450分。三门课程总成绩超过270分为合格。 5.录取 学校将在文化考试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中,根据考生体育专项考核情况,结合学校运动队发展需要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审批。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取得文化单独考试拟录取资格后,必须填写《2015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文化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1式2份,于4月10日前使用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山东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71018。考生只能确定1所高校寄送确认表,如因寄送多所高校造成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其他事项 1.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学习工商管理专业,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3.我校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4.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体育专项复试,如发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和省级招生部门。 5.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全程参与,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38-8246197 6.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538-8242206 郑重声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